2022下半年泸州公务员及人民警察招录考试时间:
2022下半年泸州公务员考试时间暂未公布,近日消息称2022下半年泸州省考公告将在9月发布,10月笔试,2022下半年泸州公务员预计9月出公告,10月份笔试。更加准确一点,根据教师资格证安排,10月29日一般是教师资格证的笔试,所以2022下半年的泸州公务员笔试时间很可能会安排在10月22日,因此,备考时间只有60多天了。
如下是泸州消息截图:
一般泸州公务员考试笔试时间安排如下:上午9:00-11:00考行测,下午2:00-4:30考申论,具体考试时间还是要看准考证上的时间。
以下是往年泸州省公务员招录考试各考试重要时间节点汇总:
年份 | 公告发布 | 招考人数 | 报名时间 | 准考证打印 | 考试时间 | 成绩查询 | 面试时间 |
---|---|---|---|---|---|---|---|
2022上 | 2月23日 | 8675人 | 2月24日-3月2日8:00 | 3月22日-3月25日 | 3月26日 | 4月29日 | 5月20日至22日 |
2021下 | 10月12日 | 2335 | 10月14-20 | 12月13日-17日 | 12月18日-19日 | 1月18日 | 2月18-20 |
2021上 | 2月22日 | 7145人 | 2月24日-3月2日 | 3月23日-3月26日 | 3月27日 | 4月29日 | 5月21日-23日 |
2020下 | 10月28日 | 1074人 | 10月30-11月5日 | 11月30-12月4日 | 12月6日 | 1月8日 | 1月30-31日 |
2020上 | 6月8日 | 8099人 | 6月11-17日 | 7月20-24日 | 7月25日 | 8月26日 | 9月17-20日 |
2019下 | 9月16日 | 6823人 | 9月18-24日 | 11月4-8日 | 11月9-10日 | 12月14日 | 1月9-12日 |
2019上 | 3月20日 | 2953人 | 3月21日 | 4月16日-19日 | 4月20日 | 5月28日 | 6月21-24日 |
2018下 | 11月19日 | 2542人 | 11月21-27日 | 12月18日 | 12月23日 | 1月21日 | 3月中旬 |
2018上 | 3月21日 | 5851人 | 3月22-28日 | 4月17日 | 4月21日 | 6月1日 | 7月13-16日 |
2017下 | 8月15日 | 4843人 | 8月17-22日 | 9月18日 | 9月23日 | 11月1日 | 12月8-11日 |
2017上 | 3月17日 | 7518人 | 3月21-27日 | 4月17日 | 4月22 | 6月1日 | 7月13-16日 |
2016下 | 10月25日 | 6913人 | 3月11-15日 | 11月28日 | 12月4日 | 1月10日 | 3月9-12日 |
2016上 | 3月14日 | 12503人 | 3月17-25日 | 4月18日 | 4月23日 | 6月2日 | 7月8-11日 |
2015上 | 3月29日 | 5966人 | 3月29-4月3日 | 4月20日 | 4月25日 | 6月6日 | 7月3-6日 |
2014下 | 8月22日 | 7445人 | 8月23-29日 | 9月22日 | 9月27日 | 11月19日 | 12月11-14日 |
2014上 | 3月31日 | 6739人 | 4月2-7日 | 4月22日 | 4月27日 | 6月13日 | 7月12-15日 |
2013下 | 9月13日 | 6544人 | 9月20-27日 | 10月28日 | 11月3日 | 12月13日 | 1月10-13日 |
2013上 | 3月12日 | 6642人 | 3月14-18日 | 4月8日 | 4月13日 | 5月17日 | 6月14-16日 |
2022下半年泸州公务员及人民警察招录官网
泸州公务员考试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按照往年考情,预计2022下半年泸州公务员及人民警察招录公告及报名网站还是在泸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www.sc.hrss.gov.cn)首页“人事考试”专栏公布。直达网站及网址为泸州人事考试网(http://202.61.89.231/index.aspx)
2022下半年泸州公务员及人民警察招录考试大纲及科目:
泸州地区普通公务员以及警务技术职位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各占笔试总成绩的50%;执法勤务职位(含特警)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和《专业科目》,各占笔试总成绩的40%、30%、30%。>>>点击查看2022下半年泸州公务员及人民警察招录考试科目及大纲
2022下半年泸州公务员及人民警察招录报考流程:
1.浏览报考信息(考试公告、考试大纲、职位条件一览表)
2.选定职位(专业上有疑义,可咨询所报单位)
3.开始网报
(1)登陆网报网站及页面
(2)填写报名信息并上传照片
(3)等待审核
(4)审核通过后网上缴费
(5)报名成功
2022下半年泸州公务员及人民警察招录考试报名条件及费用:
泸州公务员及人民警察以及各个招录地区的报名条件都略有不同,这里以2021下半年成都公务员招录条件为参考——
(一)应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维护民族团结和祖国统一。
2.年龄在18周岁至35周岁(1985年10月14日—2003年10月14日期间出生),2022年高校应届毕业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即1980年10月14日以后出生)。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其中,拟报职位的“专业”条件,指与“要求的学历”所对应的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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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符合法律法规和招录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公务员招考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5.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6.在职(含试用期内)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
7.现役军人。
8.在读的非2022年应届毕业生。
9.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报考者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所列回避情形的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
(三)除本公告已明确的时间外,报考者其他报名资格条件取得时间,均截止于报名时间的第一日。
泸州公务员考试报名资格初审合格的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登陆报名网站确认缴费。笔试考务费每科50元。网络报名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确认缴费的具体程序按网络提示进行。
2022下半年泸州公务员及人民警察招录时间安排:
公告发布:预计2022年9月
报名时间:预计2022年9月
缴费时间:预计2022年9月
准考证打印:预计2022年10月
笔试时间:预计2022年10月
2022下半年泸州公务员及人民警察备考资料:
1、行测备考
在判断推理题目当中有这么一类特殊的题,叫做定义判断。为什么说它特殊呢,是因为这一类题不单单只是用做题技巧去解题,它还涉及到了对生活、常识、原理、定律甚至法律的理解,这一类的题目往往用语比较专业,在做题的时候如果凭借理解会觉得很麻烦,所以在面对这样一类题目的时候,我们要学会抓取关键信息。
1. 题目中涉及到多个对象
【例】融资性租赁是指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出卖人(供货商)的选择,向出卖人购买租赁物,提供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支付租金的一种租赁方式。经营性租赁是指出租人将自己经营的租赁资产进行反复出租给不同承租人使用,由承租人支付租金,直至资产报废或淘汰为止的一种租赁方式。
根据上述定义,下列哪项不属于融资性租赁?( )
A. 某医院引进核磁共振设备,经设备供应商推荐,与租赁公司甲签订合同,医院支付部分保证金,并在租赁期内按月向甲支付租金
B. 甲公司向某远洋运输公司租赁配备有操作人员的船舶,约定在租期内听候甲公司调遣,不论是否经营,均按天支付租赁费用
C. 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了冲压设备租赁合同,约定乙公司向甲公司指定的丙公司订购该设备,甲公司按期支付租金
D. 甲企业为增加资金流动性,将价值6000万元的设备转让给租赁公司,再以3年3600万元的价格回租
【做题技巧】在这个题目中涉及到了两个定义,分别是“融资性租赁”和“经营性租赁”,读完定义虽然还是有点似懂非懂,但是我们可以看到两者有一个比较大的区别是,“融资性租赁”比“经营性租赁”多了一个“出卖人”的角色,也就是说,如果能在选项中找到“出租人”、“承租人”和“出卖人”三个角色,那就说明属于“融资性租赁”。
接着我们来分析选项,A选项中,医院属于“承租人”,租赁公司甲属于“出租人”,设备供应商属于“出卖人”,所以A选项属于“融资性租赁”;B选项中,甲公司是“承租人”,远洋运输公司是“承租人”,很明显没有第三个角色,所以它不属于“融资性租赁”;C选项中,甲公司属于“承租人”,乙公司属于“出租人”,丙公司属于“出卖人”,有三个角色,属于“融资性租赁”;D选项比较具有迷惑性,甲公司先是将设备转让出去,所以甲公司在这里属于“出卖人”,同时又要去租赁设备,所以也属于“承租人”,租赁公司属于“出租人”,符合“融资性租赁”的定义。所以答案选择是B。
2. 题目中涉及到一些专有名词
【例】行政赔偿是指行政主体在行使行政职权过程中侵犯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并造成损失时,国家对此承担赔偿责任。行政赔偿的构成要件是:(1)行政主体,即侵权行为人必须是国家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2)行政职权行为,即行政主体必须实施了行政职权行为。(3)侵权并造成损害,即行政主体侵害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并造成损失。(4)因果关系,即行政职权行为与损害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根据上述定义,下列受害人不能要求行政赔偿的是( )
A. 甲税务局因计算错误使某纳税人多缴纳了1万多元税款
B. 乙市政府聘请张某为清洁员,张某在清洁过程中不慎从楼梯上摔下,造成腿部骨折
C. 丙公安行政机关警察李某在抓捕犯罪嫌疑人时违法使用武器,造成嫌疑人重伤
D. 丁工商局违法吊销某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致使其遭受经济损失5000多元
【做题技巧】在这道题目中虽然看上去比较复杂,但是我们应当看到题目中出现了专有名词“行政主体”、“行使行政职权”等等,所以答案是一定要符合这些关键字眼的。在选项中,似乎都是行政主体,但是如果我们仔细看题目,就会发现A、C、D选项中出现的都是行政主体在行使行政职权,而B选项中虽然出现了乙市政府,但是后面的主体应当是“聘请张某为保洁员”,这个时候就不能算作行政主体,同时张某打扫卫生也只能是正常工作,不算是行使了行政职权,所以不涉及到行政赔偿。所以答案选择为B。
【总结】当大家再考试中遇到了这些带有专业名词的定义判断时,一定要学会观察题目特征,通过比较鲜明的题目特征入手,能快速的帮助大家从选项中选出正确选项。
审核人:张晓倩
2、申论备考
一、题型了解
(一)综合分析题型介绍:题目会给出相应分析对象,要求我们能够对该对象进行多角度的分析,并作出合理的推断和评价
(二)启示分析题型特点:
1、分析对象:启示型分析的分析对象通常是案例中的做法、问题、观点等
2、具体问法:启示型分析一般直接问有何启示?有和示范意义/价值?
二、考情介绍
(一)历年试题展示:
2020省考C类:
“给定资料4”中的“共享稻田”模式获得了成功,请对该模式在农村脱贫攻坚中的示范价值进行分析。(15分)
要求:观点正确,分析透彻,篇幅250字左右。
2019省考B类:
请结合“给定资料1”,谈谈沈书记的“三怕”对做好执法工作的启示。(15分)
要求:理解准确,分析透彻,条理清晰。篇幅250字左右。
(二)考情分析:
1、频率:在近两年省考的B类、C类出现,早年国考和事业单位也有出现
2、BC类区别:与各自主题对应
B类题目要求分析对执法工作的启示——社会治理;
C类题目要求分析对脱贫攻坚的启示——乡村振兴;
3、特点:测查考生的综合概括能力,能够透过现象看本质,结合材料内容进行分析总结。
三、解题思路与技巧
(一)审题:
通过分析对象和具体问法对启示型分析题目做基本判断,明确解题思路:
1、找到案例中的具体做法或者问题
2、将具体的做法或问题去个性化总结为一般性/普适性的经验/启示
(二)找点:
运用阅读找点的方法找寻材料中的具体做法或者问题,做好标注
(三)加工书写:
1、若找到内容为做法,则将具体做法去个性化分析总结为一般性的启示
2、若找到内容为问题,则将问题反推为一般性的对策经验(不必过分细化)
3、答案一般按照总分结构组织:
总:总启示/或者评价/解释等;分:写具体启示——小括句+具体展开
四、例题解析
“给定资料4”中的“共享稻田”模式获得了成功,请对该模式在农村脱贫攻坚中的示范价值进行分析。(15分)
要求:观点正确,分析透彻,篇幅250字左右。
(一)审题:
转述:分析“共享稻田”模式对农村脱贫攻坚的示范价值
1、问法:示范价值——启示
2、判断题型:启示型;思考解题思路和答案组织
1)找到“共享稻田”模式具体运营做法(个性化)
2)将具体的做法去个性化总结为一般性/普世性的农村脱贫攻坚的做法
3、要求:观点正确——在总的部分需要评价/解释等
(二)找点:
段落一: 近日,N市Y区面向全体市民再推出1万块“共享稻田”。这次“共享稻田”每块100平方米,每年给认领的市民提供50公斤大米,认筹价格1000元。在这个运用众包、众筹、共享等新经济理念的“共享稻田”帮扶项目,是Y区发动社会力量参与与精准扶贫的一次创新尝试。
——分析内容:“共享稻田”模式的定义/内涵/评价:“共享稻田”模式是运用众包、众筹、共享等新经济理念,发动社会力量参与精准扶贫的一次创新尝试
段落二: “以前是‘将就吃’,现在是‘讲究吃’,我们认筹的农产品都是‘私人订制’的,绝对绿色无公害。”来自N市的认领人李先生开心地说,“一端连着我们,一端连着村民,神奇的互联网,让两个相隔数百公里的地方,真正实现了‘天涯若比邻’。”这是李先生第二次认筹,他还专门组织亲友团来收获自己的成果。“‘稻花香里说丰年,听取蛙声一片’,曾经诗意的田园生活如今就在眼前。这样一块大田,几家人一起劳作、娱乐,共同分享收获的喜悦。对于孩子来说,这也是一种寓教于乐、亲近大自然的好机会。”阵阵笑声从共享稻田里传出来。
——分析内容:模式的具体做法/特点:1、农产品都是‘私人订制’的,绿色无公害;2、可以让认筹者通过劳动、体验田园生活(体验服务);3、运用互联网,让两个相隔数百公里的地方实现连接
段落三: 伴随着市场化、商品化进程,当今的农民越来越多地进入或者被卷入到一个开放的、流动的、分工的社会化体系之中,与传统的封闭的小农经济形态渐行渐远。“我们山里大米品质好,但地处偏远,又不了解外面的行情,要么卖不出去、要么卖不出好价格。”M村的王大嫂说,“以前种田是‘面朝黄土背朝天’的单打独斗,如今从播种到收割,全程都有城里人视频关注,有些人还专门从城里赶来体验帮忙。我们不仅赚了钱,还交了朋友。”在自家的田地边,王大嫂正忙着给认筹人的“收获”打包。“‘共享稻田’建构了一个利益共同体和情感共同体,实现了多方的互利共赢。”正在排队打包的认领人张先生说。
——分析内容:模式的具体做法/特点:1、借助互联网连接城里人的帮助;2、建构了一个利益共同体和情感共同体,实现了多方的互利共赢
以大米为主打产品,Y区还将把“共享稻田”模式推广到畜禽、药材等领域,形成“1+X”的共享体系。“当前,‘共享稻田’的扶贫方式是‘输血型’向‘造血型’的转变,‘共享稻田’依靠的还是农民的穷而有志和自力更生,不仅会让农民的物质条件得以改善,也会提振他们的信心和精神风貌。”Y区发改局有关负责人介绍,“共享稻田”很受城市白领欢迎,成了一个他们参与慈善公益的平台,不少爱心企业、爱心人士都希望能增加一些认领名额。
——分析内容:模式的具体做法/特点:1、以大米为主打产品,Y区还将把“共享稻田”模式推广到畜禽、药材等领域,形成“1+X”的共享体系;2、造血式扶贫:依靠的还是农民的穷而有志和自力更生
(三)要点梳理:
“共享稻田”模式的定义/内涵/评价:“共享稻田”模式是运用众包、众筹、共享等新经济理念,发动社会力量参与精准扶贫的一次创新尝试。
共享稻田模式的具体做法/特点:
1、农产品都是‘私人订制’的,绿色无公害
2、可以让认筹者通过劳动、体验田园生活(体验服务)
3、运用互联网,让两个相隔数百公里的地方实现连接
4、建构了一个利益共同体和情感共同体,实现了多方的互利共赢
5、以大米为主打产品,Y区还将把“共享稻田”模式推广到畜禽、药材等领域,形成“1+X”的共享体系。
6、造血式扶贫:依靠的还是农民的穷而有志和自力更生
(四)分析加工:
1、内容为做法,则将具体做法去个性化分析总结为一般性的启示
2、观点明确:需进行表态评价
观点:“共享稻田”模式是运用众包、众筹、共享等新经济理念,发动社会力量参与精准扶贫的一次创新尝试——值得肯定
做法1:造血式扶贫:依靠的还是农民的穷而有志和自力更生
对脱贫攻坚的启示:扶贫先扶志/激发内生动力:在脱贫攻坚中要实施造血式扶贫,注重依靠农民的穷而有志和自力更生。
做法2:以大米为主打产品,Y区还将把“共享稻田”模式推广到畜禽、药材等领域,形成“1+X”的共享体系。
对脱贫攻坚的启示:构建共享体系:要因地制宜,以某一产品为主打,将把“共享稻田”模式推广到多个领域,构建“1+X”的共享体系
做法3:运用互联网,让两个相隔数百公里的地方实现连接
对脱贫攻坚的启示:运用信息技术:扶贫攻坚中要懂得运用互联网等信息技术手段,实现远距离的沟通连接,让更多爱心企业、爱心人士等参与扶贫
做法4:农产品都是‘私人订制’的,绿色无公害;可以让认筹者通过劳动、体验田园生活(体验服务);建构了一个利益共同体和情感共同体,实现了多方的互利共赢
对脱贫攻坚的启示:注重互利共赢:脱贫攻坚中要注意满足扶贫参与者的个性化需求/给予一定实惠,构建利益共同体和情感共同体。
(五)组织答案:
“共享稻田”模式是运用众包、众筹、共享等新经济理念,发动社会力量参与精准扶贫的一次创新尝试,值得肯定。具体示范价值如下:一是激发内生动力:在脱贫攻坚中要实施造血式扶贫,注重依靠农民的穷而有志和自力更生。二是构建共享体系:要因地制宜,以某一产品为主打,将把“共享稻田”模式推广到多个领域,构建“1+X”的共享体系。三是运用信息技术:扶贫攻坚中要懂得运用互联网等信息技术手段,实现远距离的沟通连接,让更多爱心企业、爱心人士等参与扶贫。四是注重互利共赢:脱贫攻坚中要注意满足扶贫参与者的个性化需求,给予一定实惠,构建利益共同体和情感共同体。
以上就是关于综合分析破题的一些技巧,希望对大家的学习有所帮助!